为适应长丰幼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4名保育员和60名食堂从业人员,派遣至长丰县所属公办幼儿园从事幼儿保育、食堂从业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共154人,其中幼儿保育员94名,食堂从业人员60名。详见《长丰县教体局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幼儿保育人员年龄为:女性,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食堂从业人员年龄要求为:男性,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持有健康证。
(六)口齿清楚,热爱幼儿,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食堂从业人员还须熟练制作各种主食。
(七)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和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告在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长丰县教体局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责任编辑:小今)